【行賄判囚】涉百萬元行賄酒店總監換3400萬合約 冷氣承辦商兩負責人判囚18及24個月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11/21 11:55

最後更新: 2023/11/21 12: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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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案時任董事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2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罪成,連同早前認罪的時任高級銷售經理,今(21日)於區域法院被判監2年及1年半。(資料圖片)

冷氣工程維修承辦商時任高級銷售經理及董事,涉向酒店集團時任總監提供賄款逾100萬元,以獲取集團在澳門一間酒店總值3,400萬元冷氣維修合約。涉案時任董事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2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罪成,連同早前認罪的時任高級銷售經理,今(21日)於區域法院被判監2年及1年半。法官判刑時指,向代理人提供利益是嚴重罪行,法庭不能容忍賄賂行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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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名被告為李健宏(60歲)案發時為澳聯空調設備有限公司(下稱澳聯)高級銷售經理,以及胡德海(56歲),案發時為偉聯空調設備有限公司(下稱偉聯)前董事。李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;胡早前承認5項控罪。

代表律師求情時指,兩名被告均有悔意,首被告因無法拒絕別人要求而犯案。首被告被捕後態度合作,事後明白有法律責任,因此及早承認控罪。次被告事後已作反省,希望盡快服刑完畢,照顧家人。

法官判刑時指,向代理人提供利益是嚴重罪行,法庭不能容忍賄賂行為。首被告案情涉款101萬,犯罪時間歷時2年,由於案情嚴重,緩刑並不適合,考慮首被告認罪及出庭指證次被告,判監1年半,次被告面對的兩項控罪同期執行,判監2年。

案發時,偉聯及澳聯分別在香港及澳門成立,李負責澳聯日常運作,須向胡匯報澳聯的業務運作。李於2014年認識永利時任總監,對方向李索賄,以確保澳聯有機會向永利提交冷氣工程維修服務報價單或投標書。為替澳聯招攬更多生意,兩名被告均同意賄賂該總監,於2014年6月至2017年1月期間,向該總監支付共逾101萬元。廉署調查顯示,永利於2014至2017年間將多份冷氣維修合約判授予澳聯,總額約3,400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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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